Torvalds在2003年9月21日發表的公開信內容如下:
親愛的Cox先生,
我們一直很關切歐洲給予電腦程式專利權一事,歐洲國會即將表決的法案可能扼殺它的發展,甚至情況會更糟,一切端賴國會如何修訂此法。取法美國的經驗,可得知軟體專利完全不同於其他專利,無法藉此激勵革新、研究與開發。尤其是會重創市場上的中、小型企業以及許多新興企業。這些專利只會薄弱市場,枉顧科技的革新與研究,只有浪費更多時間與金錢在無謂的專利訴訟中罷了。阻撓軟硬體在多種品牌中能有意義地呈現,試圖濫用專利權制度來避免和科技能力競爭,真是危險至極!標準是不需賦予專利的,同樣地,專利也不該被利用來阻止資訊的發表。專利權的概念充其量不過是靠發表創作來換取有期限的獨佔權而已。
對Linux 和其他自由軟體產品而言,軟體專利權無疑是一大威脅。我們致力於提供免費的第一流軟體產品給全世界使用,而且也是唯一最能縮小數位產品分歧的好機會。請您高抬貴手,別再雪上加霜了!總之,我們建議您能選出的修正案內容特色如下 :
1.釐清專利權涵蓋的範圍,以便電腦程式、規則系統以及商業方式不會因此得到專利
2.確保專利權不會被濫用來避免科技競爭,不應阻撓不分軒輊的同等產品讓軟硬體能普及化
3.保證專利權不會被用來妨礙資訊的發表
最後,建議您參考FFII針對這項法案提出的建言(詳情請見 www.ffii.org )
Linus Torvalds 敬上
原文查詢請至http://www.effi.org/patentit/patents_torvalds_cox.txt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