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2003/09/22/society/cna/4268390.html 北市網咖業設置限制大幅放寬 (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二十二日)台北市政府商業管理處新版「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今天出爐,草案中對網咖業設置規定大幅放寬,若議會順利通過,預估現有列管尚未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兩百六十五家業者,可望有一半以上能就地提出申請合法化。 廣 告 為保護青少年,新版網咖條例仍維持原條例中未滿十五歲者禁入網咖規定,但十五歲以上、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禁入網咖時段稍有放寬,日間部學生可提前於下午五時上網咖,另新增禁止夜間部學生於下午六時至隔天上午八時上網咖,但不受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的禁入網咖限制。 商管處這次配合中央法令修法,影響最大的是網咖業設置地點的鬆綁,從原來規定必須距離學校兩百公尺以上的地點才得經營網咖,修正為五十公尺以上即可,土地分區管制則放寬至住三之一、住三之二、住四之一的住宅區也可設置。 北市版網咖條例實施一年多,共輔導合法網咖三十五家,列管違規業者則有二百六十五家,商管處至八月底共開出近五百張罰單,違規原因多數是經營地點不合規定。 商管處表示,這項修正草案將趕在這會期送議會審議,設置地點放寬後,預估有一百五十家違規網咖可申請合法經營,其他使用分區或建物公安不合格的業者,另找地點營業的機會也增加。920922